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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在生活中你做过哪些有意义的事情(生活中做过哪些有意义的事情)

2026-03-29 22:55 来源:网络 点击:

在生活中你做过哪些有意义的事情(生活中做过哪些有意义的事情)


我在人生中做过两件有意义的事:一件是我送一位迷路的女童回家。一天我走亲戚,回来时天己黑了,我见路边有一小女孩在哭,我停车问明原因,她是漯河西十五店钱庄的,早晨和爸爸一起去孟庙换面,因面粉厂人多,和爸爸走散了,她就沿着路走走走,走向上了去周口方向的路。眼看天黑了,她有的害怕了。于是我让她坐我的车,拐回去送她。到漯河己路上八九点了,那是夏天,街上人还很多,她一天没吃东了,说饿了。我身上只有两角钱,给她买一碗饭,我也没吃。因为去十五里店我也不知道路,她只有八九岁,也不知道该怎么走。正为难时,围过来很多人,我说明情况,人们说交给派出所最好。我就找到马路街派出所,把她交给了派出所。派出所问清了情况,说可以给她家里人联系,让我去住旅社,我身上一分钱没有,就连夜回家了。摸了六七十里路,到家天快亮了。别人怪我借车不按时还,我说明原因,人家也不在怪我。第二件事是我从广东珠海送一个受伤的精神病男孩回辽宁大连。那是一四年,我在珠海东坑立交桥下碰得一个男孩,走路一拐一拐的,他向我乞钱,我可怜他,给五十元。过两天后,他又找我乞钱。我说,你受伤了,应该和父母联系,世界上最爱你的人还是父母。经询问,他是辽宁大连人,叫王锐。我问清了他妈的电话,打通了,让他接,可他不接。原来他是和家里闹矛盾出来的。他妈请求我把他送回大连。他一听说要送他回去,又去拱北乞讨去了。我到拱北派出所报了案,希望能帮忙找到他,我又到拱北汽车站找到保安,请求帮忙找到他,因他是光头,穿着和尚衣服,常在路边打坐,请求乞讨,所以外貌比较典型。第二天,车站保安打电话说看到他了,我打车过去,好声做他的工作,后来给他买好去广州的车票,又从广州把他送到大连。我今年六十六岁了,每当回忆起这两件事,我就想,这也算我为我的子孙积的阴德吧!

本来就是诗词爱好者,退休之后,在亲人们的支持下,选择“采诗天下,剪影洲洋” 的生活状态,开拓了创作视野,丰富了创作内容,提高了创作水平。我以为,这是自己正在做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情。